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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着情報(中国語)

2020年10月06日

通知COVID-19台北高雄

恢復國際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之運用開始(所有國家與地區)

  與台灣間之居留通道已於9月8日開始試行。此外,根據日本政府於9月25日時發表之決策,原則上自10月1日起,除商務需求之人材外,依序開放「留學」、「家族滯在」等在留資格持有者,並不分國籍與地區,皆認可其首次入國(前提為必須有能夠遵守防疫措施之日方擔保企業或團體)

本措施之對象以及赴日目的等

1. 對象

  居住於台灣之台灣人,以及於台灣有合法長期居留資格之第三國人民,並且需搭乘台灣與日本間之直飛航班。若需經由第三國轉機者,以不入境該第三國者為限。

2. 赴日目的

(1) 短期停留(商用)
  赴日為出差形式的業務聯絡、洽談、簽訂契約、售後服務、宣傳、市場調查、會議出席、文化交流、自治團體交流、運動交流等。在日居留期間不超過90天並無報酬之活動。
(2) 中長期居留(「日本人之配偶者等」與「永住者之配偶者等」除外之所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持有者)
  關於「日本人之配偶者等」與「永住者之配偶者等」,若持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或戶籍謄本等,不須提供誓約書,即可申請簽證。

3. 申請方法等

  簽證申請之必要文件,與台灣已開始實行之居留通道之必要文件相同。
  由於同樣預估將收到大量申請,請先透過電子郵件事先預約後,再到所辦理申請手續。⇒預約相關事項請參考此處
※另請一併確認日本外務省官網
有關恢復國際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
恢復國際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必要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