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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簽證申請之重要事項(請詳閱)

更新日時

2005年 5月 3日創建
2023年 3月 13日更新

コンテンツ
1.「簽證 (VISA)」僅是入境日本之基本要件之一,即便取得簽證,亦無法保證一定可以入境日本,敬請留意。

2. 申請所需資料因赴日目的而異,所要求之基本資料如別項所示,但視個別申請狀況,有可能再要求提出其他資料。此外,提出之資料僅供審查,並非提出資料就一定可以取得簽證,受理簽證申請後,審查結果亦有可能不發給簽證。對於審查之基準,不發給之理由等,恕無法回答,敬請諒解。

3. 正常情況下,簽證受理後的次一工作日可核發簽證。但若因申請提出資料不足,或需要追加資料等時,則需花費比平常更長的審查時間,申請者有可能無法按照原先預定的日期出國,故請斟酌時間,盡可能提前申請。本所無法應申請者個別要求而提前核發簽證,有關這一點,敬請見諒。

4. 簽證窗口受理及領件時間
      上午 09時 00分~12時00分
      下午 13時 30分~16時00分
     敬請遵守受理及領件時間,窗口開放時間外無法處理簽證業務。

5. 委託代理申請時,請務必仔細確認申請書的記載內容正確與否,並請本人於申請書上簽名。申請書之記載內容與事實不符時,有可能無法核發簽證。另外,簽證審查過程若有必要性,亦有可能要求簽證申請者本人出面。

6. 有關簽證申請之疑問,請洽詢本事務所簽證組。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高雄事務所 簽證組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9樓、10樓
  電話:(07) 771-4008
  傳真:(07) 771-2734
  信箱:visa-k1@ka.koryu.or.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