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凌晨12點 更新
依據7月22日舉辦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對策本部(第41回)之決定,有別於一般的國際上之往來,「恢復國際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為針對與台灣之間業務上必要人才的出入國,所設置之例外措施。以維持現有的防疫政策為前提,預計於9月8日開始試行附有追加防疫條件之計畫(維持入國後為期14天自家隔離,並恢復雙方往來之「居留通道」)。
詳情如下。
關於申辦新簽證
1 本措施之赴日目的以及對象等
(1)對象
居住於台灣之台灣人,並且需搭乘台灣與日本間之直飛航班。若需經由第三國轉機者,以不入境該第三國者為限。
(2)赴日目的
〇 短期停留(商用)
赴日為出差形式的業務聯絡、洽談、簽訂契約、售後服務、宣傳、市場調查等。在日居留期間不超過90天並無報酬之活動。
〇 中長期居留
・ 「經營・管理」
・ 「企業内轉勤」
・ 「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
・ 「介護」
・ 「技能實習」
・ 「特定技能」
・ 「高度專門職」
・ 「特定活動(起業)」
2 必要文件
(1)短期居留(商用)
・
簽證申請書(需貼上證件照)
・ 護照
・ 申請者之在職證明
・
招聘理由書 (由日方擔保企業或團體製作)(關於「居留通道」的申請可以用影本)
・
身元保證書 (由日方擔保企業或團體製作)(關於「居留通道」的申請可以用影本)
・
外國人居留通道用誓約書影本2份
(由日方擔保企業或團體製作)
・ 問卷調查表 (11月1日取消)
(2)目的為中・長期居留
・
簽證申請書(需貼上證件照)
・ 護照
・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之正本及影本
(自發行日起算,若已超過3個月者,必需再提交擔保機關所製作之說明書※
關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效期限之新措施)
・
外國人居留通道用誓約書影本2份
(由日方擔保企業或團體製作)
・ 問卷調查表 (11月1日取消)
3 申請方法等
關於依據本措施之新簽證申請,自9月8日起開始受理。
由於預估將收到大量申請,故9月14日起之申請,預計採取透過電子郵件事先預約的方式。該電子郵件事先預約之相關內容將日後於本所官網另行公告。
⇒開始實施事前預約制。有關預約之相關事宜請參閱這裡。
關於進入日本的措施 (現行的邊境管理措施以及追加的防疫措施)
入境日本時,除了需取得新簽證以及攜帶「誓約書」及「PCR檢查證明
」之外,亦需遵守入境日本後14天居家隔離等下列措施。
擔保企業或團體必須確保申請者確實執行這些追加防疫措施,請擔保企業.團體對於本措施充分理解後,對申請者確實地說明。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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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前 |
□ 取得新簽證
|
□ 14天健康管理① |
□ 取得PCR檢查陰性證明② |
□ 加入民間醫療保險③ |
日本 |
入境時 |
□ 於機場接受PCR檢驗④ |
□ 提交問卷調查表⑤ |
□ 提交誓約書⑥ |
□ 下載接觸確認應用程式等⑦ |
入境後 |
□ 14天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⑧
|
□ 14天居家隔離⑨ |
□ 14天健康狀況追蹤⑩ |
□ 保存14天位置資訊⑪ |
① 14天健康管理
請於入境日本前14天每天測量體溫。若有發燒(37.5度以上)或出現呼吸道症狀、倦怠感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狀時,請中止出國計畫。管理結果不需事先提出,但入境時提交的問卷調查表(請參照下列⑤)內的健康狀況請照實填寫。
② PCR檢查陰性證明
從對象國家‧地區出境前72小時內(注1)請於出發國家‧地區接受COVID-19相關檢查,並取得可證明為「陰性」之「檢查證明」。(注2)
(注1)從採集檢體到預定搭乘航班之起飛時刻為止的時間
(注2)檢驗證明的表格,原則上請使用指定的
格式(3月17日更新),並請各國政府指定名單上所記載的當地醫療機關填寫及簽名。若受檢的檢驗機關無法使用指定格式,亦可提交任意的格式,但必要資訊若有缺少的情況,基於出入國管理以及難民認定法的規定,將被列為拒絕入境之對象。
③ 加入民間醫療保險
於入境日本前,請先加入民間醫療保險(包括保障停留期間中醫療費的旅行保險)。另外,若於入境時已經加入日本公家機關之保險(健康保險以及國民健康保險),則不在此限。
④ 於機場接受PCR檢驗
於日本的機場將對所有人進行PCR檢驗。由拒絕入境對象地區入境者,在檢驗結果確定之前,請在機場內或檢疫所長所指定的設施等待。從抵達到檢驗結果確定約需1~3小時,有可能因為二度檢查等狀況導致抵達的隔天才能確認結果,之後才是入境手續。
⑤ 提交問卷調查表
請填寫於入境搭乘班機內發給全部乘客的問卷調查表,並於機場的檢疫所提交。
⑥ 提交誓約書
請於機場的檢疫提交申辦簽證時曾提交的誓約書。申辦簽證時,將會歸還1份,請務必確認。
⑦ 下載接觸確認應用程式等
請事先下載及設定以下的應用程式,在機場的檢疫以及入國審查時將進行確認。
〇 厚生勞働省所指定的
接觸確認應用程式
入境後14天,請使用此應用程式的功能。
〇 LINE應用程式
請參照下列⑩
〇
地圖應用程式(可保存位置資訊的)
請參照下列⑪
⑧ 14天不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到居住地等處之交通方式,不搭乘大眾交通工具(鐵路、巴士、計程車、飛機(國內線))為條件。由擔保企業接送、自行安排車子等,請事先確保交通方式。
⑨ 14天居家隔離
入境後14天,請於居住地或是由本人或擔保企業所安排的住宿設施進行隔離,避免不需要不急的外出。
⑩ 14天健康狀況追蹤
入境後14天,請申請者每天向擔保企業報告健康狀況。(接著請擔保企業負責窗口透過事先設定好的LINE應用程式回報申請者之健康狀況)。若申請者本人可使用日語對談,並持有日本國內電話號碼的智慧型手機,亦可由申請者本人自行下載LINE應用程式回報健康狀況。
⑪ 保存14天位置資訊
請使用地圖應用程式等保存入境後14天的位置資訊。
※另請一併確認日本外務省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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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恢復國際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
・
恢復國際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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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國際人員往來之階段性措施(必要文件等)
※有關簽證相關諮詢
訪日外國人簽證專線(英文)
詢問處
□欲利用本試行措施之擔保企業或團體若需諮詢,請聯繫以下聯絡處。
聯絡處:經濟產業省 邊境對策窗口(水際対策担当)
電話:(+81)3-3501-1511(內線2944)
□健康管理、核酸檢驗證明、日本機場PCR檢查、不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入境後之健康狀況追蹤、接觸確認應用程式、透過地圖應用程式保存位置資訊等,各種防疫措施之相關問題,請參閱下列網址。
(厚生勞働省:
關於徹底加強邊境管制之Q&A)
聯絡處:厚生勞働省 醫藥・生活衛生局 生活衛生・食品安全規劃課 檢驗處業務管理處
電話:(+81)3-5253-1111(內線2468)
□有關入境日本時在機場之相關入國手續請與以下單位確認。
聯絡處: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出入國管理部審判課
電話:(代表號)(+81)3-3580-4111(內線4446‧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