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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事務所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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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6日

COVID-19台北高雄

對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之政府方針及簽證發行相關議題(更新列管地區及延長實施)

基於新型冠狀病毒於世界各地擴大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對策本部進一步加強邊境管制,於5月25日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中,訂定加強邊境管制新措施。本次措施重點如下:

1. 新增限制入境及加強檢疫之對象國家/地區


新增下列11國為限制入境對象

○ 亞洲


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

○ 中南美


阿根廷、薩爾瓦多

○ 中東


阿富汗

○ 歐洲


吉爾吉斯、塔吉克

○ 非洲


迦納、幾內亞、南非

2. 入境日本前14日曾逗留上述限制入境對象地區者,皆為PCR檢查之實施對象。


本措施於日本時間5月27日零時起實施。

3. 繼續實施簽證限制措施及加強檢疫


原先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對策本部所訂定實施至五月底之加強檢疫、簽證限制等、飛機抵達機場之限制等之國家/地區以及降低入境日本之旅客數量等措施,將持續實施至六月底。期間內可能有進一步更新。

※ 上述11個國家中,包含他國/地區飛往日本航班經常經由的中繼機場所在國(如南非)。若航班經由上述國家/地區過境轉機(未入境當地、僅飛機補充燃油之情形亦包含在內)後抵達日本者,即使自非限制入境對象地區出發,亦視為拒絕入境之對象。

※ 依本措施規定,簽證申請時須提交新版問卷調查表。於新版問卷調查表內勾選「有逗留過」或「有計畫前往」限制入境對象國家/地區(含上述第一點新增之對象國)者,除具有特殊原因者,恕不受理申請。

詳情請參考: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對策本部之決策(徹底加強邊境管制新措施)
對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之徹底加強邊境管制措施總整理(外務省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