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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着情報(中国語)

2020年05月15日

COVID-19台北高雄

對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之政府方針及簽證發行相關議題(更新列管地區及延長實施)

基於新型冠狀病毒於世界各地擴大感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對策本部進一步加強邊境管制,於5月14日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中,訂定加強邊境管制新措施。本次措施重點如下:

1. 新增限制入境及加強檢疫之對象國家/地區

新增下列13國為限制入境對象

○ 亞洲

馬爾地夫

○ 中南美

烏拉圭、哥倫比亞、巴哈馬、宏都拉斯、墨西哥

○ 歐洲

亞塞拜然、哈薩克

○ 非洲

維德角、加彭、幾內亞比索、聖多美普林西比、赤道幾內亞

2. 入境日本前14日曾逗留上述限制入境對象地區者,皆為PCR檢查之實施對象。

本措施於日本時間5月16日零時起實施。

※ 上述13個國家中,包含他國/地區飛往日本航班經常經由的中繼機場所在國(如墨西哥)。若航班經由上述國家/地區過境轉機(未入境當地、僅飛機補充燃油之情形亦包含在內)後抵達日本者,即使自非限制入境對象地區出發,亦視為拒絕入境之對象。

※ 依本措施規定,簽證申請時須提交新版問卷調查表。於新版問卷調查表內勾選「有逗留過」或「有計畫前往」限制入境對象國家/地區(含上述第一點新增之對象國)者,除具有特殊原因者,恕不受理申請。

詳情請參考: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對策本部之決策(徹底加強邊境管制新措施)
對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之徹底加強邊境管制措施總整理(外務省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