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證 (VISA)」僅是入境日本之基本要件之一,即便取得簽證,亦無法保證一定可以入境日本,敬請留意。
2. 申請所需資料因赴日目的而異,所要求之基本資料如別項所示,但視個別申請狀況,有可能再要求提出其他資料。此外,提出之資料僅供審查,並非提出資料就一定可以取得簽證,受理簽證申請後,審查結果亦有可能不發給簽證。對於審查之基準,不發給之理由等,恕無法回答,敬請諒解。
3. 若因申請提出資料不足,或需要追加資料等時,則需花費較長的審查時間,申請者有可能無法按照原先預定的日期出國,故請斟酌時間,盡可能提前申請。本所無法應申請者個別要求而提前核發簽證,有關這一點,敬請見諒。
4. 簽證窗口受理及領件時間
上午 09時 00分~12時00分
下午 13時 30分~16時00分
敬請遵守受理及領件時間,窗口開放時間外無法處理簽證業務。
5. 委託代理申請時,請務必仔細確認申請書的記載內容正確與否,並請本人於申請書上簽名。申請書之記載內容與事實不符時,有可能無法核發簽證。另外,簽證審查過程若有必要性,亦有可能要求簽證申請者本人出面。
6. 有關簽證申請之疑問,請洽詢本事務所簽證組。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高雄事務所 簽證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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