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ページタイトル

2009年度打工度假簽證第二期合格者發表

更新日時

2009年 12月 10日作成

コンテンツ

 2009年第二期(申請日: 11月2日至11月6日)申請者合格名單如下:

 合格者名單請連結此處

注意
  
下述號碼是各申請人所持之受理∙領證憑單上蓋印之號碼。
   遺失受理∙領証憑單者之合格與否,本所一概不回覆,敬請見諒。
   另外,對於不合格理由等之查詢,恕無法回答,敬請見諒。

通知
   2010年打工度假簽證申請之日程等相關規定,預定於本月下旬公告,屆時敬請撥空覽。

領取簽證期間
   2009年12月14日~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9:15~11:30 下午1:45~4:00


領取簽證所需文件

 (一)  本人領取
  ①    申請人護照正本
  ②    受理∙領証憑單
  ③    簽証費用900元
  ④    已加入保險的相關證明(正本及影本)
 
 (二)  親屬代領
  ①    申請人護照正本
  ②    代領人身分証正本
  ③    雙方關係證明文件(例:戶籍謄本)
  ④    受理∙領証憑單
  ⑤    簽証費用900元
  ⑥    已加入保險的相關證明(正本及影本)
 
 (三)  友人代領
  ①    申請人護照正本
  ②    代領人身分證正本
  ③    本所制式委任書正本(須由申請人填寫)
  ④    受理∙領証憑單
  ⑤    簽証費用900元
  ⑥    已加入保險的相關證明(正本及影本)

※   注意
・過了上述之領證期間,就不能再領證,請務必注意。
・不能在上述期間內完成領證手續者,視同放棄,該許可亦將失效。
・保險方面, 只要您在日停留期間,萬一死亡,受傷,生病時,能獲得保障,投保種類及投保金額並無特別限定,只要領取簽證時能確定已入保即可。
 

敬請協助問卷調查
 針對曾經赴日打工度假者為對象,而實施問卷調查。以提供日後打工度假制度之參考,敬請協助。

 提出日:赴日打工度假回台後的1ヶ月內
 提出對象:簽證核發單位 (財)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或高雄事務所
 提出方式:E-mail、傳真或郵寄

 問卷調查表將於領証時一併發給,或可由本所的網站下載。
 另外,若您希望以E-mail的方式回覆此問卷,請填寫以下之E-mail信箱登錄申請書,並列印出來,於領証時提交本所,屆時本所會將問卷調查表寄到您的信箱。謝謝您的協助。

 E-mail信箱登錄申請書→請連結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