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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sa Applications Before and After the New Year Holidays
Visa Applications Before and After the New Year Holi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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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2日

通知COVID-19台北高雄

關於「留學」及「技能實習」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效期限之再次延長

隨著日本政府於11月5日時重新研擬外國人首次入境限制,法務省出入國在留管理廳決定延長「留學」及「技能實習」[僅限已取得事業主管機關(業所管省廳)提供的審查濟証者]的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效期限。

1 延長適用對象

 已持有「留學」及「技能實習」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並且需要事業主管機關(業所管省廳)提供的「審查濟証」(關於審查濟証請參閱此處)。

2 視為有效的期間

 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為止所發行的證明書→至2022年4月30日為止視為有效
 關於2021年4月1日後發行的證明書之措施,將另行公告。

 ※ 視為有效的條件為申請簽證時,須出具日本國內的擔保責任單位(企業、學校、團體等)載明「同意申請人繼續以當初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時的活動內容辦理簽證」之說明文書(參考樣式)。

 ※ 關於其他資格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效期限之措施與至今相同,請至本所官方網站「關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效期限之新措施」確認。

 關於本措施之內容,也請一同確認下列網站。
 ・基於外國人首次入境限制之重新研擬,「留學」及「技能實習」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效期限之措施(日語)(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官方網站)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邊境管制新措施(因應重新研擬外國人首次入境限制之簽證申請) (本所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