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台灣外僑居留證,居留事由為「移工」(公司聘僱)者,請準備以下文件前來本所提出簽證申請。
※僅接受赴日目的為「參加員工旅遊」
(一) 所需文件
1. 簽證申請書(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直4.5 公分x橫3.5 公分彩色白底證件照1張 ( 6個月內拍攝、正面、脫帽、無背景,請貼於申請書上)
3. 護照正本 ( 效期6個月以上 )及護照相片資料頁影本
4. 最近一次台灣入境章正本及影本
5. 台灣外僑居留證(效期1個月以上)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6. 重入境許可正本及影本(請先至移民署申請)
7. 公司出具之公文(內容須包含移工姓名,此次赴日目的﹑停留期間﹑及費用支付說明,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8. 公司填寫之身元保證書(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9. 公司出具之團體名單(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10. 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11. 機票訂位証明PNR(須有申請人英文姓名同護照)
12. 團體名單(需蓋旅行社章)或公司與旅行社簽訂之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正本及影本
13. 旅行社行程表
14. 若赴日費用非公司全額負擔,請加附個人的存款証明書一個月內正本(銀行開立) 或存摺正本及該持有人姓名頁、最後餘額頁影本(存摺餘額須刷至最近一個月內日期)
※ 所有文件請務必以A4大小紙張提出,單面列印,請勿裝訂。
※ 以上為簽證申請之必備文件,受理申請時,如有必要有可能追加要求其他文件。
※ 請預留5個工作天。
※ 若希望委託他人代理申請並領證時,除上述文件外,須加附:
1. 申請人填寫之本所制式委任書正本(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代理人身分證正本
受理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 – 11:30, 13:30 – 16:00
星期五 9:00 –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