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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打工度假簽證第二期合格者發表

更新日時

2015年 12月 11日作成

コンテンツ

2015年第(申請日112日至116)申請者合格名單如下:

合格者名單請連結此處

※注意

上述號碼是各申請人所持之受理∙領證憑單上蓋印之號末6碼。

遺失受理∙領證憑單者之合格與否,本所一概不回覆,敬請見諒。

另外,對於不合格理由等之詢,恕無法回答,敬請見諒。

領取簽證期間

2011214日~2011214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9:1511:30 下午1:454:00

※注意

上述之簽証領證期間與簽証之有效期間是一致的。

本期合格者領證後須於20161214日前入境日本。

領取簽證所需文件

()本人領取 

①申請人護照正本(須是申請時提出之同一本有效護照)

②受理∙領證憑單

③簽證費用:免費

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死亡、受傷及生病之保險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親屬代領

①申請人護照正本(須是申請時提出之同一本有效護照)

②代領人身分證正本

③雙方關係證明文件(:籍謄本)

④受理∙領證憑單

⑤簽證費用:免費

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死亡、受傷及生病之保險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⑦簽證申請人有辦理E-Gate(快速通關)者、請加附移民署發行之出入國日期證明書正本

()友人代領

①申請人護照正本(須是申請時提出之同一本有效護照)

②代領人身分證正本

③本所制式委任書正本(須由申請人填寫)

④受理∙領證憑單

⑤簽證費用:免費

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死亡、受傷及生病之保險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⑦簽證申請人有辦理E-Gate(快速通關)者、請加附移民署發行之出入國日期證明書正本

注意

過了上述之領證期間,就不能再領證,請務必注意。

不能在上述期間完成領證手續者,視同放棄,該許可亦將失效。

・保險方面, 只要您在日停留期間,萬一死亡,受傷,生病時,能獲得保障,投保種類及投保金額並無特別限定,只要領取簽證時能確定已入保即可。

敬請協助問卷調

針對曾經赴日打工度假者為對象,而實施問卷調以提供日後打工度假制度之參考,敬請協助

    

    提出日赴日打工度假回台後的1ヶ月

    提出對象:簽證核發單位 (財)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或高雄事務所

    提出方式:E-mail、傳真或郵寄

問卷調表將於領證時一併發給,或可由本所的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