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援名義等使用許可申請要項
令和3年8月4日
請注意:已於2021年8月4日調整部分內容
1 關於後援名義
計畫舉辦各類活動之團體單位,若希望申請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以下稱「本協會」)之具名後援(後援名義),請確認下列各申請要項後,並於具名後援(後援名義)之使用希望開始日一個半月前提出申請(※)(以個人名義申請者恕不受理)
另外,本協會將依活動性質判斷具名後援(後援名義)申請可否,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諒解(詳情請參照以下 5)。
(※具名後援(後援名義)之使用希望開始日含手冊印刷、相關網頁刊載開始日等)
具名後援(後援名義)可申請之名稱共有下列①、②、③三種:
請向管轄該活動所在地之事務所提出申請,且原則上活動將以該事務所之名義具名後援。
若須於不同地點接續舉行同一活動時(如巡迴展等),請向距離申請團體最近之事務所洽詢申請單位、可使用之名義等相關事項(詳情請參照以下 7)。
①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於日本國內舉辦)
②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於台北事務所管轄範圍內舉辦)※1
③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 (於高雄事務所管轄範圍內舉辦)※2
※1 台北事務所管轄範圍: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宜蘭縣、苗栗縣、台中市、
花蓮縣、彰化縣、南投縣、金門縣、連江縣
※2 高雄事務所管轄範圍:高雄市、台南市、屏東縣、台東縣、嘉義縣、嘉義市、雲林縣、澎湖縣
2 申請條件
請參照以下「5不得申請本協會具名後援(後援名義)之活動」。
3 申請受理期間
原則上請以電子郵件於具名後援(後援名義)之使用希望開始日(※)一個半月前提出申請。恕不受理於活動前臨時申請、活動開始後申請及申請文件未補正者。
(※)具名後援(後援名義)之使用希望開始日含手冊印刷、相關網頁刊載開始日等。接獲本協會許可通知書後,才能將具名後援(後援名義)明示於活動相關手冊或網頁上。申請文件遞交後但尚未獲本協會許可通知書前,不得事先刊載於活動相關手冊或網頁上等。
4 申請必須文件
擬申請具名後援(後援名義)者,請備妥下列(1)~(5)項文件(若無相關文件,請依本協會規定製作並提交)。若申請團體為政府、地方公共團體、法人團體等著名機關單位或與本協會有長期合作關係之團體,於提出申請時可簡化第(1)、(5)項文件部分之內容(詳情請洽詢申請單位(請參照以下 7))。
若申請具名後援(後援名義)之同時亦希望使用本協會官方或日台友情宣傳LOGO、主視覺者,請同時提供以下文件( 6)。
除上述文件外,本協會得因應不時之需要求提出其他相關文件,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1)具名後援(後援名義)使用許可申請暨誓約書(限使用本協會指定之檔案)(Word檔案)
請依活動舉辦地點下載對應之制式文件並填寫。
①
日本國內 ②
台北事務所管轄範圍 ③
高雄事務所管轄範圍
(2)
舉辦要項(限使用本協會指定之檔案)(Word檔案)
請下載限定之制式文件並填寫。
(3)
活動之收支預算書(Excel檔案) ※可自行製表
文件格式不拘,若欲使用本協會之制式文件,請直接下載並填寫。
(4)活動概要之相關文件
①請提供可供了解活動內容之相關文件,例如:企劃書、展覽作品一覽(展覽會等)、作品介紹(電影、戲劇等)、日程計畫、招募簡章(招募活動、競賽等)。無論為何種類型之活動皆必須提出至少一項上述之文件(任一)。
②若為食品性質活動,須提供公共衛生措施之相關文件;若為體育性質活動,須提供防止意外、救護機制和補償(保險)等措施的相關文件。
(5)主辦團體及申請團體概要
①
申請者概要(限使用本協會指定之檔案)(Excel檔案)
請下載限定之制式文件並填寫。
②申請團體幹部名冊
包括幹部所屬組織、工作地、於該活動之職稱。另外,也請提供易於了解該幹部之經歷的相關文件等。
③申請團體之內部章程或具等同意義之文件(內容包含規章、會章、捐贈行為等)
④申請團體之沿革、事業實績、活動內容等
(公益法人團體請提供該活動年度或其上個年度的團體事業計畫、收支預算書及收支決算書)
⑤若主辦團體與申請團體不同時,請提供可了解兩者關係(如合約書等)之文件
(6)
LOGO、主視覺使用宣誓書(限使用本協會指定之檔案)
若申請具名後援(後援名義)之同時亦希望使用本協會官方LOGO(指定檔案)或日台友情宣傳LOGO、主視覺者(指定檔案),請務必下載限定之制式文件並填寫。另外,主視覺之使用僅限於在台灣舉辦之活動。
5 不得申請本協會具名後援(後援名義)之活動
・違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之活動
・以營利為目的或缺乏公益性之活動
・政治團體、宗教團體、或其他類似團體所舉辦之活動
・政治或宗教因素強烈之活動
・因舉辦活動而有促成某特定團體獲利疑慮之活動
・對主辦團體的活動承辦能力有疑慮之活動
・非介紹日本、台灣,或無法認定為對日、台親善之活動
・違反活動舉辦地之相關法規或有違反法規疑慮之活動
・過去5年內曾申請且曾違反本協會誓約事項之活動或團體。(請參考「具名後援(後援名義)使用許可申請暨誓約書之4」)
・過去5年內曾不當使用本協會之具名後援(後援名義)或曾不實申請之活動或團體
・其他被認定為不適當之活動
6 活動結束後之報告
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必須以電子郵件提交以下(1)~(4)之文件。(※)
其中關於第(3)、(4)項文件,若有製作手冊、海報等紙本文宣,請各提供一份並郵寄至原申請之事務所。
若無提交所需文件,日後將不受理該團體之具名後援(後援名義)申請。
(※)若因特殊理由導致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無法提供報告書時,請於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告知其理由並以當前可提供之資料進行報告。日後仍須提交完整報告書。
(1)活動報告書(限使用本協會指定之檔案)(Word檔案)
請依活動舉辦地點下載對應之制式文件並填寫。
①
日本國內 ②
台北事務所管轄範圍 ③
高雄事務所管轄範圍
(2)
活動之收支決算書(Excel檔案)※可自行製表
文件格式不拘,若欲使用本協會之制式文件,請直接下載並填寫。
(3)其他可了解活動實施概要之文件等
(4)使用到本協會具名後援(後援名義)製作之相關手冊及海報各一份。
(若僅刊載於網頁,則請繳交該頁面之圖檔)
7 申請及洽詢單位
(1) 於日本國內舉辦之活動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東京本部
〒106-0032 東京都港區六本木3-16-33 青葉六本木大樓7F
電話:+81-3-5573-2600
總務部(※) :honbukoenmeigi-k1#k1.koryu.or.jp
(※)與經濟貿易相關之活動,將由貿易經濟部負責
(2)於台北事務所管轄範圍內舉辦之活動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10547 台灣台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8號 通泰商業大樓
電話:(02)2713-8000
文化室(文化相關活動):info-k1#tp.koryu.or.jp
經濟室(經濟、貿易相關活動):boeki-k1#tp.koryu.or.jp
(3)於高雄事務所管轄範圍內舉辦之活動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
〒802662 台灣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9F
電話:(07)771-4008
文化室:bunka-k1#ka.koryu.or.jp
注1:為防止垃圾郵件,故將上述E-mail中的「@」改為「#」。實際發信洽詢時,請務必將「#」改回「@」。
注2:以電子郵件寄送文件時請注意:
・本協會未限定格式的申請文件,請於填寫完畢後轉為PDF檔,若無法轉換請盡量縮減檔案容量(本協會信箱無法接收合計超過10MB以上的信件)
・申請文件請依下列順序附檔(1)具名後援(後援名義)使用許可申請暨誓約書(2)舉辦要項(3)活動收支預算書(4)活動概要之相關文件(5)主辦團體及申請團體概要(6)LOGO、主視覺使用宣誓書
・主旨欄請輸入「【後援名義申請】活動名稱」或「【後援名義報告】活動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