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へスキップします。

【全・中】ロゴ
【全】言語リンク
【全・中】検索フォーム
請輸入搜尋關鍵字
【全・中】ヘッダーリンク
【全】言語リンク-SP
【全・中】検索フォーム-SP
搜尋
常用字词
【全・中】ヘッダーリンク-SP
よく検索される語:中文
ページタイトル

後援名義

更新日時
承認:エディタ

後援名義申請要項

令和3年8月4日 

請注意:已於2021年8月4日調整部分內容

1 關於後援名義

 意即掛名「感謝單位」。欲申請掛名日本台灣交流協會(以下稱「本協會」)之團體單位,請確認下列各申請要項 
 後,於掛名希望開始日(※)前一個半月提出申請。(以個人名義申請者恕不受理)
 另外,本協會將依活動性質判斷申請可否,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含活動文宣品印刷、活動網頁刊載等開始日

 可申請以下①、②、③其一掛名:
 請向管轄該活動舉辦地點之事務所提出申請,且原則上應使用該事務所之名義。
 有關線上活動,原則上請向當地管轄事務所提出申請。
 若需於不同地點接續舉辦同一活動時(如巡迴展等),請向距離申請團體最近之事務所洽詢申請相關事項(詳情請參照 
 以下 7)。

 ①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      (於日本國內舉辦) 
 ②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於台北事務所管轄範圍內舉辦)※1
 ③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 (於高雄事務所管轄範圍內舉辦)※2

 ※1 台北事務所管轄範圍:北北基、桃竹苗、中彰投、宜花金馬 
 ※2 高雄事務所管轄範圍:雲嘉南、高屏澎東

2 申請條件

 請參照以下「5不得申請本協會後援名義之活動」。

3 申請受理期間

 原則上請以電子郵件於掛名希望開始日前一個半月提出申請。恕不受理活動前臨時申請、活動期間申請及申請文件未 
 補正者。(※)

                (※)接獲本協會許可通知書後,方能於活動文宣品或網頁上等刊載本協會名義。
                (※)申請文件遞交後若尚未獲本協會許可通知書者,不得事先刊載。

4 申請必須文件

 ★請下載並填妥以下(1)~(5)項文件(若無相關文件,請依本協會規定製作並提交)。
  若申請團體為政府、地方公共團體、法人團體等機關單位,或與本協會有長期合作關係之團體,申請時可簡化第  
  (1)、(5)項文件部分內容。
 ★希望使用本協會官方Logo或「日台友情」宣傳Logo、主視覺者,請同時提交文件 (6)
 除上述文件外,本協會得因應不時之需要求提出其他相關文件,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1)後援名義使用許可申請暨誓約書(請依活動舉辦地點下載填寫)
  ①日本國內   ②台北事務所管轄範圍   ③高雄事務所管轄範圍

 (2)舉辦要項
   
 (3)活動收支預算書 ※可自行製表
  
 (4)活動概要
   ①請提供易於了解活動內容之相關文件,例如:企劃書、展覽作品一覽(展覽會等)、作品介紹(電影、戲劇等)、日
    程計畫、招募簡章(招募活動、競賽等)。無論活動類型為何,皆須提出至少一項上述之文件。
   ②若為食品性質活動,須提供公共衛生措施之相關文件;若為體育性質活動,須提供防止意外、救護機制和補償(保
    險)等措施之相關文件。

 (5)主辦團體及申請團體概要
   ①申請者概要
   ②申請團體幹部名冊
    包括幹部所屬組織、工作地、於該活動之職稱。另外,也請提供易於了解該幹部之經歷的相關文件等。
   ③申請團體之內部章程或具等同意義之文件(內容包含規章、會章、捐贈行為等)
   ④申請團體之沿革、事業實績、活動內容等
    (公益法人團體請提供該活動年度或其上個年度的團體計畫、收支預算書及收支決算書)
   ⑤若主辦團體與申請團體不同時,請提供易於了解兩者關係(如合約書等)之文件
                         ※關於②~④項資料,可直接提供公司網站或公司簡章等說明

 (6)Logo、主視覺使用申請書
   ①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官方Logo  ②日台友情宣傳Logo、主視覺

5 不得申請本協會後援名義之活動

・違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之活動
・以營利為目的或缺乏公益性之活動
・政治團體、宗教團體、或其他類似團體所舉辦之活動
・政治或宗教因素強烈之活動
・因舉辦活動而有促成某特定團體獲利疑慮之活動
・對主辦團體的活動承辦能力有疑慮之活動
・非介紹日本、台灣,或無法認定為對日、台親善之活動
・違反活動舉辦地之相關法規或有違反法規疑慮之活動
・過去5年內曾申請且曾違反本協會誓約事項之活動或團體。
 (請參考「後援名義使用許可申請暨誓約書之4」)
・過去5年內曾不當使用本協會之後援名義或曾不實申請之活動或團體
・其他被認定為不適當之活動

6 活動結束後之報告

 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須以電子郵件提交以下(1)~(4)文件。(※)
 若有製作手冊、海報等紙本文宣,請郵寄各一份至原申請事務所。

   (※)若因特殊理由導致無法如期提供報告書時,請於繳交期限內告知其理由並以當前可提供之資料進行報告,惟日後
    仍須提交完整報告書。
   (※)若經提醒後仍未於繳交期限內提交所要求之文件,日後將不受理該團體之後援名義申請。

 (1)活動報告書(請依活動舉辦地點下載填寫)
   ①日本國內   ②台北事務所管轄範圍   ③高雄事務所管轄範圍
 
 (2)活動收支決算書 ※可自行製表

 (3)易於了解活動實施內容之資料

 (4)刊載本協會名義之手冊、海報等文宣品各一份。
   (若僅刊載於網頁,則請繳交該頁面之圖檔)

7 申請及洽詢單位

(1) 於日本國內舉辦之活動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東京本部
〒106-0032 東京都港區六本木3-16-33 青葉六本木大樓7F
電話:+81-3-5573-2600
總務部(※) :honbukoenmeigi-k1#k1.koryu.or.jp
                               (※)與經濟貿易相關之活動,將由貿易經濟部負責

(2)於台北事務所管轄範圍內舉辦之活動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105403 台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8號 通泰商業大樓
電話:(02)2713-8000
文化室(文化相關活動):info-k1#tp.koryu.or.jp
經濟室(經濟、貿易相關活動):boeki-k1#tp.koryu.or.jp

(3)於高雄事務所管轄範圍內舉辦之活動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
〒802662 高雄市苓雅區和平一路87號9F
電話:(07)771-4008
文化室:bunka-k1#ka.koryu.or.jp


註1) 為防止垃圾郵件,故將上述E-mail中的「@」改為「#」。實際發信洽詢時,請務必將「#」改回「@」。
註2) 寄送上述文件時請注意:
   ・主旨欄請輸入「【後援名義申請】活動名稱」或「【後援名義報告】活動名稱
   ・本協會電子郵件系統會自動阻斷hinet.net郵件,請利用其他網域信箱申請。
     ・本協會電子郵件系統無法接收合計超過10MB以上的信件,合計超過者請將申請資料上傳至雲端空間
    並提供連結。
   ・申請文件請依下列順序附檔
    (1)後援名義使用許可申請暨誓約書
    (2)舉辦要項
    (3)活動收支預算書
    (4)活動概要相關文件
    (5)主辦團體及申請團體概要
    (6)Logo、主視覺使用申請書

承認:エディタ
承認:エディ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