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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具有在留資格之外國人的重入境

休所お知らせ
●Visa Applications Before and After the New Year Holidays
Visa Applications Before and After the New Year Holidays
December 26th (Fri) is the last day for visa applications before the New Year Holidays.
Our office is closed from December 30th (Tue) to January 2nd (Fri).
承認:エディタ
  2020年7月22日日本政府發布研議依序許可在留資格持有者的再入境/入境日本之方針,並決定從目前出國中的再入國許可者(注)的重入境開始。(注:限於被列入為限制入境之對象之前,已持著再入國許可出境至該對象地區者)。

  再者,配合這項措施,視為具特殊原因而被允許入境日本的「永住者」「定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及「永住者的配偶者等」之在留資格持有者,今後亦以感染擴大防止等觀點,於重入境時需辦理新的手續,敬請注意。

<詳情>

  目前因應加強邊境措施,有關前14天內曾逗留限制入境對象地區的外國人,如無特殊理由,被視為拒絕入境之對象。因本次的決定,被列為限制入境之對象地區前,離境日本的再入國許可持有者(既以「特殊理由」允許重入境的「永住者」、「定住者」「日本人的配偶等」、「永住者的配偶者等」(以及不具有這些在留資格之日本人的配偶或日本人的小孩)除外),於8月5日起,可重入境日本。重入境時,於居住所在地之日本國大使館/總領事館(以下稱「在外公館」,申請核發「再入國關聯書類提出確認書」((以下,以確認書簡稱)),並需出示入境日本前所取得的「檢驗證明」。必要的手續及資料請見こちら
  「永住者」 、「定住者」 、「日本人的配偶等」 及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之在留資格持有者(以及不具有這些在留資格之日本人的配偶或日本人的小孩)也同樣,於9月1日起重入境的人,需取得「確認書」以及出境前72小時內至入境日本前採檢的「檢驗證明」。敬請注意。
  另外,從防疫的觀點,有關預計從部分國家重入境之在留資格持有者,就全部類別的人士們(含「永住者」 、「定住者」 、「日本人的配偶等」 及 「永住者的配偶者等」之在留資格持有者(以及不具有這些在留資格之日本人的配偶或日本人的小孩),有可能需先取得「確認書」以及出境前72小時內至入境日本前採檢的「檢驗證明」。有關對象國家,將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