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護照(無身分證字號)並持有在台居留證,在台就職者, 請準備以下文件後,由
本人出面提出簽證申請。
所需文件
◎赴日目的為「觀光」
- 簽證申請書(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 2吋彩色白底證件大頭照 1張(6個月內拍攝、正面、脫帽、無背景,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公分至3.6公分,請黏貼於申請書上)
- 護照正本及護照相片資料頁影本1份
- 移民署10日內發行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
- 台灣外僑居留證(效期1個月以上)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 重入境許可影本(若居留證上已有多次重入境許可,則不需重複提出)
- 其他國家護照正本及影本或僑居地居留證正本及影本
- 在職證明1個月內正本
- 個人的存款証明書一個月內正本(銀行開立)或存摺正本及該持有人姓名頁、最後餘額頁影本(存摺餘額須刷至最近一個月內日期)
- 停留預定表(須有每日行程規劃並註記入住飯店資訊)
- 來回日期確定之機票訂位証明,若搭船請附搭船預約證明
【若參加旅行團,請加附 1. 旅行社行程表 2. 機票訂位証明PNR(須有申請人英文姓名)3. 團體名單(需蓋旅行社章)或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
◎赴日目的為「員工旅遊」
- 上述1~11(若公司公文中已註明全額負擔赴日費用,則可不提出9)
- 公司出具之公文(內容需包含此次赴日目的﹑停留期間﹑及費用支付說明,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 公司出具之團體名單(加蓋公司大﹑小章)
- 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可確認公司登記大小章的官方文件)
◎赴日目的為「商務」
- 上述1~11(8、9 除外)
- 公司出具之派遣書(本所格式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 日方邀請函
◎赴日目的為「探親」
- 上述1~11
- 在日親友之住民票(3個月內正本)
- 日方邀請函
◎赴日目的為「訪友」
- 上述1~11
- 保證人之住民票(3個月內正本)
- 日方邀請函
注意事項
※ 請勿使用擦擦筆或螢光色系的筆填寫表格。
※ 所有文件請務必以A4大小紙張提出,單面列印,請勿裝訂。
※ 以上為簽證申請之必備文件,受理申請時,如有必要有可能追加要求其他文件。
文件下載
申請表格及範例等下載
受理時間(無須預約)
星期一至星期四 9:00 – 11:30;13:30 – 16:00
星期五 9:00 – 11:30
休所日:每週六日、台灣例假日及部分日本假日
2026年
申請地點
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105403台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8號通泰商業大樓1樓
若您居留證上的居留地址位在〔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或澎湖〕等地,則請至
高雄事務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