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一期(申請日: 5月1日至5月12日)申請者合格名單如下:
合格者名單請連結此處
※注意 
上述號碼是各申請人所持之受理∙領證憑單上蓋印之號末6碼。 
遺失受理∙領證憑單者之合格與否,本所一概不回覆,敬請見諒。 
另外,對於不合格理由等之查詢,恕無法回答,敬請見諒。
領取簽證期間 
2017年6月12日~2018年6月12日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注意
 上述之簽証領證期間與簽証之有效期間是一致的。 
 本期合格者領證後須於2018年6月12日前入境日本。
領取簽證所需文件 
(一)本人領取 
①申請人護照正本(須是申請時提出之同一本有效護照) 
②受理∙領證憑單 
③簽證費用 免費 
④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生病・受傷及死亡之保險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二)親屬代領 
①申請人護照正本(須是申請時提出之同一本有效護照) 
②代領人身分證正本 
③雙方關係證明文件(例:戶籍謄本) 
④受理∙領證憑單 
⑤簽證費用 免費 
⑥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生病・受傷及死亡之保險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⑦簽證申請人有辦理E-Gate(快速通關)者,請加附移民署發行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
 
(三)友人代領 
①申請人護照正本(須是申請時提出之同一本有效護照)
②代領人身分證正本 
③本所制式委任書正本(須由申請人填寫) 
④受理∙領證憑單 
⑤簽證費用 免費 
⑥已投保在日停留期間,生病・受傷及死亡之保險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⑦簽證申請人有辦理E-Gate(快速通關)者,請加附移民署發行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
 
※注意 
・過了上述之領證期間,就不能再領證,請務必注意。 
・不能在上述期間內完成領證手續者,視同放棄,該許可亦將失效。 
・保險方面,只要您在日停留期間,萬一生病、受傷、死亡時,能獲得保障,投保種類及投保金額並無特別限定,只要領取簽證時能確定已入保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