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へスキップします。
熱門關鍵字
2018年12月03日
通知台北高雄
敬告2017年第二期(申請日期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之各位打工度假簽証申請合格者。
簽証之領証期限至2018年12月11日(二)止,尚未完成領証手續者,請務必於2018年12月11日前完成領証手續。未完成領証手續者,視同放棄,該許可亦將失效。
另外, 2017年第二期打工度假簽証之有效期限(最後入境日本期限)至2018年12月11日止,請注意。
2017年第二期打工度假簽証
受理申請期間: 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 領 証 期 限 : 2018年12月11日(二)下午4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