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體認培育台灣的日本研究者,對於強化台日關係及深化台灣的學術上發揮重要作用,提供資金支援與本協會簽訂備忘錄之接受研究機構聘任以日本研究為專業領域之新銳研究者從事研究活動。本協會提供經費支援之博士後研究員稱「日本研究博士後研究員」。
1. 2023年度接受研究機構
中興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前瞻研究中心
①接受教員(輔導教授):中興大學之以下設有博士課程之學系或研究所所屬教員
【文學院】
台灣與跨文化研究國際博士學位學程
中國文學系
歷史學系
【法政學院】
國際政治研究所
【管理學院】
企業管理學系
科技管理研究所
財務金融學系
【農資學院】
應用經濟系
②接受研究機構開始聘任日期:預定2023年11月1日(最長3年)
③預定錄取人數:若干名
※未來合作對象將可能擴大至其他研究機構。
2. 申請者資格及條件(※須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1) 真摯追求學術生涯,對日本有興趣,具有進一步深化對日理解的動機,且具備於台灣從事研究能力者。
(2) 於大學取得博士學位並符合下列①〜③之具台灣籍者。符合①及②條件者,順序較③優先。
① 於台灣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並取得博士學位者。
② 於日本的大學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並取得博士學位者。
③ 於其他國外大學以日本為研究對象並取得博士學位者。
(3) 2023年11月1日時間點取得博士學位未滿5年者(2018年11月2日以後取得學位者),申請時已預定取得學位者亦可,惟必須於9月30日前提出可取得學位之證明。
(4) 身心健康良好可於台灣的大學進行研究者。
3. 待遇
(1) 由接受研究機構聘任
由接受研究機構聘任為日本研究博士後研究員,可由接受研究機構支領下列薪酬等。中興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前瞻研究中心之支給額如下:
①支給金額
年 金額(月額)
第一年 60,000元
第二年 62,000元
第三年 64,000元
※比照中興大學博士後研究員薪酬支給額
※第1年之後支給額依中興大學薪資調整等規定有變動可能。
②支給期間
每年審查研究成果後更新,最長3年。
③勤務條件
居住於台中市。
(2) 申請本協會資助之活動
日本研究博士後研究員於接受研究機構之聘任期間仍可申請本協會以下資助活動。
‧訪日研究活動 https://www.koryu.or.jp/tw/business/exchange/fellowship/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經費資助 https://www.koryu.or.jp/tw/business/study/presentation/
‧共同研究資助計畫(人文社會科學領域) https://www.koryu.or.jp/tw/business/exchange/joint/
4. 義務及遵守事項
經接受研究機構聘任為日本研究博士後研究員者,必須遵守以下義務及遵守事項,違反者,接受研究機構有可能終止聘任並請求損害賠償。
(1)專注研究之義務
① 專注於研究,除研究外不得從事大學內其他業務(部分教學活動除外)。
② 依據研究計畫積極從事研究。
③ 原則上不得變更研究主題及研究計畫,惟研究計畫因研究進度狀況有變更必要時,則可除外。
④ 每年於學會或工作坊進行一次以上研究發表。
(2) 提出報告書之義務
① 新錄取及繼續聘任時除申請書外需提出詳細之研究計畫。
② 於本協會規定時期提交報告。
(最初的學期末提交「研究進度報告書」,第二次的學期末提交「研究報告書」)
③ 其他提交文件應於本協會規定期限內繳交。
(3) 協助本協會之義務
① 日本研究博士後研究員受聘於接受研究機構期間應積極參與並協助本協會舉辦之活動。
② 接受研究機關之聘任期間屆滿後仍應積極協助本協會所實施之各項活動(問卷調查、相關活動、交流會等),致力於提升日本與台灣的關係。
(4) 遵守事項
① 申請書或由接受研究機構聘任後提出之文件不得有不實記載。
② 不得重複支領其他機構、團體等可作為生活費之獎學金等資金資助。
③ 日本研究博士後研究員受聘於接受研究機構期間不得具備其他支領報酬之身分。
④ 研究方面不得從事不當活動、研究費不得不當使用。
⑤ 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令及或公共秩序之活動。
(5) 例外事項
① 日本研究博士後研究員受聘於接受研究機構期間原則上不得具備博士後研究員以外身分,但以兼任教師身分於大學或其他研究機構每週授課時數4小時以內、或發表與研究、教育有關之演講所支領之報酬不在此限。
② 日本研究博士後研究員得支領國科會等其他機構除薪酬或獎學金以外之研究費補助。
③ 因生產、育兒或傷病等不得已原因無法繼續研究時,於接受研究機構規定範圍內可中斷聘任,中斷聘任期間不包含在接受研究機構之聘任期間內。
(6) 中途辭退
如有以下情況,請於預定辭退日前一個月提交辭退申請予接受研究機構申請辭退,提交前述辭退申請時並以副本聯絡本協會。
① 覓得全職或等同全職職務工作。
② 無法執行日本研究博士後研究員研究。
③ 發生其他必須中途辭退日本研究博士後研究員情形。
5. 申請方式
申請文件(全部)請點此下載,並依照以下手續提出申請。
(1)申請者請填寫以下申請文件所有必要事項,於申請期限內以PDF檔案向接受研究機構以電子郵件提出申請。
受理申請單位:國立中興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前瞻研究中心 莊惠君秘書
E-mail:nchuhum@nchu.edu.tw
1 申請書
※中文
※接受教員(輔導教授)名單至多可以填寫兩位。尚未覓得與本身研究題目一致之教員者可先行空白。教員希望名單空白或是尚未取得同意時,將由接受研究機構選定。
2 研究計劃書
※中文及英文或中文及日文。
※聘任後必須提出記載詳細日程之研究計畫。
※聘任後若研究計畫有大幅度變動,接受研究機構將可能取消聘任資格。
3 博士論文概要
※中文及英文或中文及日文。
4 博士論文本文
※原文或出版品影本。
5 取得博士學位證明書
※申請時已預定取得博士學位者請提出大學研究所發行之預定畢業證明書。
※聘任時若未提出取得博士學位證明書則接受研究機構將可能取消聘任資格。
6 取得博士學位之大學全學年成績證明書(由畢業大學所發行之證明書)
7 身分證影本
8 接受(輔導)同意書
※中文
※申請者聯繫接受教員(輔導教授)並取得同意時,請由接受教員(輔導教授)填妥該同意書,與其他申請資料一併提交,若未取得同意亦可免提交。
9 推薦書
※中文、英文或日文
※由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或等同之研究者填寫,並由推薦人以PDF檔電子郵件直接寄至接受研究機構。
※申請者須取得博士論文指導教授或等同之研究者推薦,並委託推薦人填寫以下推薦書必要事項,以PDF檔向接受研究機構以電子郵件提出。接受教員(輔導教授)不得與推薦人為同一人。
(2)請嚴守申請期限,申請文件提出後一週內若未收到接受研究機構完成報名之回覆,請以電子郵件確認。
申請期間:西元2023年8月1日(二)~ 西元2023年9月30日(六)
6. 選拔方式
(1)審查方式
經本協會與接受研究機構書面審查後,由本協會委託外部專家進行面試決定最後人選。
(2)審查標準
主要審查標準如下:
① 以日本為研究對象。
② 展現本身研究課題設定之背景且立意優越。
③ 研究方法具有原創性,可展現本身研究課題未來的發展。
④ 十分可望成為未來學術界之優秀研究者。
⑤ 非單純延續博士課程研究,對於提升本身研究能力具有明確動機者。
(3) 面試審查
經書面審查後選拔若干名進行面試審查。居住台灣者面試地點於本協會台北事務所,居住日本者面試地點於本協會東京本部,居住歐美地區者可以視訊面試。
(4) 結果通知
最後審查結果由接受研究機構於西元2023年10月下旬以電子郵件通知預定聘任者。
7. 注意事項
(1) 申請書有不實記載者概不予聘任。
(2) 受理期間外概不受理申請,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3) 不受理電話或來訪查詢審查結果。
8. 洽詢單位
(1) 有關整體招募內容
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新聞文化部
「培育日本研究者支援計畫」承辦人
台北市松山區慶城街28號
TEL:(02)2713-8000 分機 2412
FAX:(02)2713-0541
E-mail:koryujs-k1@tp.koryu.or.jp
(2) 有關接受教員(輔導教授)之選定及申請文件
國立中興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前瞻研究中心
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莊惠君秘書
TEL:(04)2284-0708
FAX:(04)2285-5020
E-mail:nchuhum@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