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更新
日本政府於2022年5月26日發表
「關於強化邊境管制之新措施(29)」,於6月10日起,關於觀光目的之短期停留(僅限位於日本國內之旅行社等為擔保責任者),擔保責任者於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ERFS)完成所規定之申請後,即視為「特殊事由」,原則上認可其首次入境。另,其他的「特殊事由」之範圍也有所放寬,於2022年6月1日起增加親屬訪問或熟人訪問(被認定具有親屬關係者、被認為有必要訪日目的者)目的之短期停留者。
隨著上述措施,關於簽證申請手續所需的文件如下:
現在由於申請人潮眾多,
從7月4日後申請所有目的之簽證都採取預約制 (若無事先預約,則恕不受理。) 。另外,關於以下3「觀光目的」的申請也採取預約制,由於預想將會有大量人潮申請,目前僅限受理預計9~11月份訪日者預約。12月之後以「觀光目的」為由之訪日者的申請方法會再進一步更新,目前請先不要寄信預約。
目前預約已多數額滿,請多預留時間進行預約。
本公告會依之後的情況而有所變更,因此請隨時確認最新資訊。
⇒關於預約方式請查看
此處。
居住於台灣之台灣國籍持有者,並且赴日目的為以下1、3以及4(熟人訪問並非可申請對象),可採取線上簽證申請,敬請使用。
⇒關於線上簽證申請請查
此處。
1 「商務等目的」之短期停留(停留天數90天以內之無酬活動)
所需文件
(1)
簽證申請書(須貼上6個月內拍攝之2吋白底證件照)
※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護照正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
(3) 身分證(第三國申請人則為居留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 受付濟證
※欲想申請多次簽證者,「多次簽證(1年)申請」之項目必須被記載著「希望」。
※受付濟證係指由日方擔保責任者(企業、學校、團體等)於
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ERFS)進行線上申請,填入預定申請簽證人員之相關資訊、同意誓約書內容等手續後取得之文件(關於申請手續請參閱
此處(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5) 欲想申請多次簽證者,請提出「多次赴日簽證申請理由書」(
日文、
中文、
英文)。
以往即需要辦理簽證之外國護照持有者,亦必須提出以下(6)~(9)項文件。
※(台灣護照持有者(無身分證字號者除外)僅提供上述 (1)~(4)項文件即可申請。)
(6)
招聘理由書(影本可)
(7)
身元保證書(影本可)
(8)
停留預定表
(9) 出示足以支付赴日費用之證明(1個月內開立之銀行存款証明書正本,或存摺正本及影本(須刷至最近一個月内日期))
2 中長期居留目的(原則上,持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者(不論在留期間)為對象)
※關於打工度假簽證受理申請等資訊,請另候公告。
所需文件
(1)
簽證申請書(須貼上6個月內拍攝之2吋白底證件照)
※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護照正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
(3) 身分證(第三國申請人則為居留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正本及正反面影本(自發行日起算,若已超過3個月者,必需再提交擔保責任者所開立之說明文書(申立書)
※關於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有效期限之新措施)
(5) 受付濟證
※受付濟證係指由日方擔保責任者(企業、學校、團體等)於
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ERFS)進行線上申請,填入預定申請簽證人員之相關資訊、同意誓約書內容等手續後取得之文件(關於申請手續請參閱
此處(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時,沒有提出以下(6)之文件之留學生,申請簽證時亦必須提出以下(6)之文件。
(6) 入境快速通道以及與Visit Japan Web使用相關之確認書2張(本人用及受入責任者用)
確認書(本人用、中文)(Word),
確認書(受入責任者用)(Word)
(參考)
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網站(日語)
3 「觀光目的」之短期停留(僅限位於日本國內之旅行社等為擔保責任者)
對於位於日本國內的旅行社為擔保責任者之團體旅行,到目前為止認可有附導遊的團體旅行為對象,今後,也認可沒有導遊的團體,實施對象也不再限定為「藍」區的國家‧地區,放寬到所有的國家‧地區。
※目前必要條件仍然要以位於日本國內的旅行社為擔保責任者,且尚未認可無擔保責任者的觀光。
詳細內容請參照下列觀光廳網站。
關於接受外國遊客(日語)(觀光廳網站)
所需文件
(1)
簽證申請書(須貼上6個月內拍攝之2吋白底證件照)
※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護照正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
(3) 身分證(第三國申請人則為居留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 受付濟證
※受付濟證係指由擔保責任者(位於日本國內之旅行社等)於
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ERFS)進行線上申請,填入預定申請簽證人員之相關資訊、同意誓約書內容等手續後取得之文件(關於申請手續請參閱
此處(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觀光目的之受付濟證於2022年6月10日起方能申請。
以往即需要辦理簽證之外國護照持有者,亦必須提出以下(5)~(6)之文件。
※(台灣護照持有者(無身分證字號者除外)僅提供上述 (1)~(4)項文件即可申請。)
(5) 出示足以支付赴日費用之證明(1個月內開立之銀行存款証明書正本,或存摺正本及影本(須刷至最近一個月内日期))
(6) 旅行社等出具之文件(行程概要、參加者名單、旅遊行程表、承辦之日本旅行社等聯絡資訊、可確認領隊之在職證明/聯絡資訊的資料)
4「親屬・熟人訪問目的」之短期停留
所需文件
(1)
簽證申請書(須貼上6個月內拍攝之2吋白底證件照)
※申請人須親自簽名與護照簽名欄一致。
(2) 護照正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
(3) 身分證(第三國申請人則為居留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
(4) 與在日親屬或熟人之關係證明(親屬關係需戶籍謄本等正本及影本;熟人訪問需提出必要訪日目的之文件)
※熟人訪問如為下列情況則可申請
〇可視為與在日居民有親屬關係者
・婚約者
・事實婚關係
〇可視為訪日必要性之理由
・須出席婚禮或葬禮(邀請函、訃聞通知等)
・探視生病朋友(診斷書等)
(5) 在日居留者之在留卡正反面影本及護照相片頁影本(申請者為日本人之親屬則不需提出)
(6)
招聘理由書及
誓約事項(影本可)(申請者為日本人/永住者/定住者之配偶或小孩則不需提出)
(7) 申請者為日本人之配偶或小孩,可申請多次簽證。欲想申請多次簽證者,請提出「多次赴日簽證申請理由書」(
日文、
中文、
英文)。
以往即需要辦理簽證之外國護照持有者,亦必須提出以下(8)~(10)項文件。
※(台灣護照持有者(無身分證字號者除外)僅提供上述 (1)~(7)項文件即可申請。)
(8)
身元保證書(影本可)
(9)
停留預定表
(10) 出示足以支付赴日費用之證明(1個月內開立之銀行存款証明書正本,或存摺正本及影本(須刷至最近一個月内日期))
※上述1~4之申請,若希望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或領證,須加附:
①
委任書(申請人自己填寫之委任書)
②代理人身分證
③移民署發行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須能確認簽證申請人身在台灣。
※即使已取得受付濟証,依簽証審查結果,亦會有無法核發簽證之狀況。
※根據審查情況,有可能追加要求其他文件。
※若符合「特殊事由」之情況可申請簽證。
(台灣雖非拒絕入境之對象國家/地區,但包括非拒絕入境之對象國家/地區,所有國家/地區在簽證發給上皆有限制,僅能發行簽證給和「特殊事由」具有相同情況者)
關於「特殊事由」之相關說明,請參閱
法務省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網站(日語)。
※關於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之影響,持再入國許可並於出國期間中再入國許可有效期限過期之原永住者等相關應對措施請查看
此處。
※關於入國者健康確認系統(ERFS)或防疫措施等之相關詢問,另設有電話服務中心,請多加利用。
・+81-50-1751-2158(日文、英文、中文、韓文)
・+81-50-1741-8558(日文、英文、中文、韓文)
・0120-297-699(僅日文)
・0120-248-668(僅日文)
服務時間:9點至21點止(包含六日及國定假日)
關於本措施之內容,請一併確認下列網站。
返回日本、入境日本前,請隨時確認最新資訊。
‧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之邊境管制新措施(針對自部分國家・地區之入境者入境時檢疫之免除等)(本所網站)
‧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邊境管制強化措施(日語)(外務省網站)
‧
關於因應恢復國際人員往來之簽證申請(日語)(外務省網站)
‧
關於特殊事由(日語)(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網站)
‧
關於出示檢查證明書、提出誓約書、攜帶智慧型手機、登錄必要應用程式、提‧出問卷、提出疫苗接種證明書等(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
關於快速通道(厚生勞働省網站)
‧
關於外國人首次入境之調整(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
關於強化邊境管制之新措施Q&A(日語)(厚生勞働省網站)
‧
關於能發行日本政府(厚生勞働省)所制定格式的檢查證明之醫療院所(重要)(本所網站)
‧
可於線上提出日本入境手續所需情報之Visit Japan Web服務(日語)(數位廳網站)